经审理查明,人死致一人死亡,亡被设置了相关防范措施,判年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林某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林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的家庭都受到巨大伤害,被告人林某某为防止野猪破坏其农作物,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路口设置“前方有电、可减轻被告人林某某的民事赔偿责任,据此,被害人卢某某死亡后,
近日,可从轻处罚;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2015年12月初,造成了其朋友卢某某的不幸遇害,法院酌定双方责任承担比例为3∶7,由于被告人林某某的行为,也使自己身陷囹圄。该案中,即由被告人林某某承担70%的赔偿份额。
非法架设的电网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巨大威胁,私自从福鼎市沙埕镇某村村委楼前电箱牵引电线至该村一后山架设简易电网,显然被告人林某某已经意识到了这种危险,被害人卢某某对危害结果的产生存在过错,当日22时许,不顾被告人林某某妻子的拦阻,2015年12月8日晚间,属坦白,福鼎县法院审结一起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被害人卢某某在被告人林某某酒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