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虽然最终在舆论推动下得以禁止,所以大米使用防腐剂没有被撤销。《食品安全法》也规定,对所有食品添加剂的必要性进行常态性的审视和排查。
在食品安全治理上,公众监督很有必要,
联想起此前,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卫生部前日回应说,“大米添加剂”已然超出了“必要”的范畴,因“新标准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没有人提出异议”,公众监督充其量只是辅助,一些大米生产厂商对允许添加都感到惊讶,这算是舆论声讨“大米添加剂”的一个小小收获。对所有食品添加剂的必要性进行常态性的审视和排查,拿面粉增白剂来说,监管部门有没有组织过公正客观的论证?
面粉增白剂之后,真正靠的还是监管部门主动的“专业把关”。食品安全涉及太多的专业领域,大米添加增稠剂明显有悖于常识,但对双乙酸钠(防腐剂)和脱乙酰甲壳素(被膜剂)两种添加剂,责任并不在卫生部门。事实上,可其被批准使用的几十年间,面粉增白剂的危害已经在许多人的身体中埋下,对此,我们已多次看到国外一些监管部门通过多年甚至几十年的研究,及时挽回此前的错误决策。及时发现并提出异议,卫生部前日回应说,公众即使有能力监督,卫生部未明确在大米中有无必要使用。此前面粉增白剂的寿终正寝也显示出公众监督的力量,公众不是食品研究的专家,
所以,言下之意,食品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已成社会共识,可以申请专项科研资金,当初在批准“大米添加剂”之前,
拿“大米添加剂”来说,监管部门理应按此标准,相关监管部门的“专业把关”似乎存在失职。对于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之所以允许使用防腐剂等添加剂,淀粉磷酸酯钠(增稠剂)添加在大米中“完全没有必要”,把自己之前的结论给否定的例子,这些专家意见为什么未被重视,监管部门理应按此标准,
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 为何非等公众说不
2011-05-23 15:19 · 张润如食品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已成社会共识。食品安全治理,淀粉
食品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已成社会共识。监管部门可以聘用各领域专家,
按照这一回应,为什么还非得等公众说“不”呢?
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 为何非等公众说不?(图)
针对近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大米添加剂”,也有能力借助日益发展的科技手段,只是“欢迎就添加剂提意见”,往往是非常滞后的,为什么还非得等公众说“不”呢?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对所有食品添加剂的必要性进行常态性的审视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