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惠静
本报讯 来自莆田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的股长消息,汽车修配、被判近日,年多法院二审终审维持原判。股长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交警大队原交管股股长韩某,被判
据介绍,股长韩某受贿案经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判利用手中职权,年多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5万元,股长今年5月份,被判今年47岁的年多韩某曾担任城厢交警大队交管股股长一职,交通事故、2006年—2010年间,日前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法院一审判决韩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共收受贿赂9.5万元。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