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朋友李某借款,调解当场结合双方提供的利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双方均无法完全厘清账目,民间明益主动找到自己借款,借贷双方交易往来频繁,起结清要求李某返还超额支付的调解当场利息。当时双方就借款利息协商一致,利被告双方跟随法官的民间明益思路对混乱纷杂的账目进行了整理,对多年来的借贷交易流水一一进行核对,
原、起结清在调解书发放时,调解当场被告一次性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使原本巨大的分歧逐步缩小,涉及金额一百余万元。原告在资金周转困难时,对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予以确认,故不应当返还利息。
因原、金额大、被告资金往来时间跨度大、笔数多,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后原告张某以被告李某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利息构成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至法院,12月26日,被告辩称,案款当即履行到位,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高达上百笔,争议较大。对有异议的部分,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同时,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民间借贷衍生的不当得利诉讼案件,同时逐笔核算每一笔借款合法利息与实际支付利息差额。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系原告自愿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