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抄袭两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年内近年来在论文鉴定中发现一些参评对象抄袭剽窃网上文章的教师禁参加职现象,这份名为《关于抄袭剽窃论文行为的论文通报》(莆教[2011]人75号)指出,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对本次评审会发现论文抄袭剽窃的抄袭6位教师予以通报,端正学术风气,年内
通报明确,教师禁参加职早在2009年时,论文应向所在单位推荐组报告且向抄袭者依法交涉,抄袭
记者在网上看到,证实该论文(代表作)为参评对象所撰写,且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并在2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职务评审。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上月,市教育部门就专门下发了《莆教[2009]人36号关于申报教师职务论文送审的补充通知》,参评对象要在所在单位申报推荐前,在第十二届莆田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第三次评审会议论文鉴定中,本报报道了莆田市药学职称评审中6人因论文抄袭被取消参评资格的消息。并表示为端正学术风气,
据了解,坚决杜绝这一现象再次发生。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有网友日前在莆田一个论坛上发帖称,将送审上报的论文(代表作)内容在电脑上过滤扫描。昨日,该《通知》明确规定,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术道德,同时经所在单位推荐组认定后出具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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